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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216.2-2002

更新時間:2018-04-20  |  點擊率:2646

ICS 17.220.20

N 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18216.2-2002

idt IEC 61557-2:1997

交流1 000 V和直流1 500 V以下

低壓配電系統電氣安全 防護檢測

的試驗、測量或監控設備

第2部分:絕緣電阻

Electrical  safety in low voltage  distribution systems up

to 1 000 V a.  c. and1  500 Vd.  c.-Equipment  for testing,

measuring or  monitoring of  protective  measuring-

Part 2:Insulationresistance

2002-11-25發布 2003-05-01實施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GB/T 18216.2-2002
目 次
前言
IEC前言
1 范圍二
2 引用標準 一
定義
要求
5 標志和使用說明
6 試驗CB/'f 18216.2-- 2002
前 言
本標準等同采用IEC 61557-2:1997《交流1 000 V和直流1 500 V以下低壓配電系統電氣安全
防護檢測的試驗、測量或監控設備 第2部分:絕緣電阻(*版)。
《交流1  000 V和直流1 500  V以下低壓配電系統電氣安全防護檢測的試驗、測量或監控設備》
由下列各部分組成:
—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絕緣電阻
第3部分:環路阻抗
一一第4部分:接地電阻和等電位接地電阻
— 第5部分:對地電阻
— 第6部分:在TT和TN系統中的殘留電流裝置(RCD)
— 第7部分:相序
— 第8部分:IT系統中絕緣監控裝置
本標準為此系列標準的第2部分,其他各部分的制定工作將陸續完成
使用。
本標準在技術內容上與IEC61557-2:1997*相同,在結構上保留了
編寫格式上符合GB/T 1.  1-1993的要求。
本標準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電工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日
本標準起草單位:上海英孚特電子有限公司、哈爾濱電工儀表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薛德晉、袁慧防。
本標準應與第工部分一起
IEC61557-2:1997的前言,GB/T 18216.2-2002
IEC前言
1) IEC(電工委員會)是一個由所有國家電工委員會(IEC國家委員會)組成的世界范圍的標
準化組織,IEC的目的是推動在電工和電子領域內所有涉及標準化方面的合作。為此目的以及其
他活動,IEC出版了各種標準。標準起草委托各技術委員會,任何對項目有興趣的IEC國家委員
會都可以參加起草工作。與IEC有的的、政府的和非政府的組織也可參與起草。IEC和
標準化組織(ISO)根據兩個組織之間商定的條件進行緊密合作。
2)  IEC關于技術問題的正式決議或協議,是由對該問題特別關心的各國家委員會的代表參加的
技術委員會制定的,因而盡可能地表達了上對該問題的一致意見。
3) 產生的文件以標準、技術報告或導則的形式出版,以推薦的形式供上使用,并且正是在此
意義上辣各國家委員會所采用
4) 為了促進統一,各IEC國家委員會承擔在各自國家和地區標準中盡zui大可能采用IEC標
準的責任。IEC標準與相應的國家或地區標準之間的任何差異均應在國家或地區標準中明確指出。
5)  IEC不提供認可程序的標志,也不對任何聲稱符合它的標準之一的設備負責。
6) 提請注意本標準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權,IEC對于任何的或所有的這樣的權不
承擔鑒別的責任
標準IEC61557-2由IEC85技術委員會:《電磁量測量設備》委員會起草完成。
本標準的文本基于下列文件:
zui終標準草案(FDIS) 表決報告(RVD)
85/90/FDIS
85/124/RVD
有關本標準投票的全部資料可查閱上表中的表決報告。
本標準IEC61557-2應和第1部分IEC61557-1一起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交流1 000 V和直流1 500 V以下
低壓配電系統電氣安全 防護檢測
的試驗、測里或監控設備
第2部分:絕緣電阻
GB/T 18216.  2-2002
idt  IEC 61557-2:1997
Electrical  safety in lowvoltage distribution systems up
to 1 000 Va.  c. and 1 500 Vd.  c.-Equipment for testing,
measuring or monitoring of  protective measuring-
Part 2:  Insulationresistance
范圍
本標準規定的要求適用于測量非激勵狀態的設備和安裝的絕緣電阻的設備。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
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版本的可能性。IEC和
ISO成員都保留現行有效標準的記錄。
GB 4793.  1-1995 測量、控制和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idtIEC 61010-1:1990)
GB/T18216.  1-200。交流1 000 V和直流1 500 V以下低壓配電系統電氣安全 防護檢測的試
驗、測量或監控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IEC61557-1:1997)
3 定義
GB/T 18216.  1的定義和以下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  1標稱輸出電壓(UN)  nominal  output  voltage
以標稱電流加載測量設備時,測量設備端子之間的zui小電壓輸出。
4 要求
下列要求以及GB/T 18216.  1的要求適用于本標準。
4.  1輸出電壓應為直流電壓;當一個被測絕緣電阻與一個5 pF電容并聯時,輸出電壓可能出現交流電
壓分量,在一個量值為U, X (1 000 t1/V)的電阻兩端的標稱輸出電壓的指示值與相應的標志值之差不
應大于10%.
4.2 開路電壓應不超過標稱輸出電壓的1.5倍。
4.3 標稱電流至少應為1 mA,
4.4 測量電流的峰值不應超過15 mA,任何出現的交流分量不應超過1.  5 mA峰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f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11-25批準 2003-05-01實施
I

GB/T 18216.2-2002
4.5 在標志的或聲明的測量范圍內的zui大工作誤差百分數不應超過以被測量值作為基準值的士30%,
按表1確定
表1 工作誤差計算
基本誤差或
影響量
參比條件或規定工作范圍
符號
要求或試驗根
據的相關部分
試驗形式
基本誤差 參比條件
A
本標準的6.  1
R
位置
參比位置士900
E, GB/T 18216.1-2000的4.  2
R
供電電壓 由制造廠規定的極限 F, GB/T 18216. 1-2000的4.  2,4.  3
R
溫度 0℃和35'C E, GB/T 18216. 1-2000的4.2
T
工作誤差
B=士(JA一+1.  15丫斌十鮮+瑪) 本標準的4.  5
R
A=基本誤差
E=&IFJR B[/a} R=VPCAA 一贏X100%
T=型式試驗
工作誤差適用于按GB/  T18216.  1規定的額定工作條件。
4.6 當測量設備的測量端子上偶然施加一個持續時間為10s,外部直流電壓或交流電壓的均方根值
(r.  m.  s)量值達12000(以下)的zui高標稱輸出電壓,測量設備不應被損壞,使用者也不應受到危險
5 標志和使用說明
5.1 標志
在測量設備上除了有GB/  T18216.  1規定的標志外,還應提供以下標志。
5.1.1 標稱輸出電壓。
5.  1.2 標稱電流。
5.  1.3 按4.5規定的測量范圍。
5.2 使用說明
除了GB/  T18216.  1規定的操作說明外,還應有以下信息。
5.2.  1 一個警告性說明,指出測量應該僅僅施加在未受激勵的安裝或設備的部件上。
5.2.2 當用手搖發電機供電時,應該有正確的操作說明。
5.  2.  3 以申池蜘或蓄申池織徘由的設備府該根抿6.  7的規宗.誦明可能的測量沖教_
試驗
除rGB/T 18216.  1給出的試驗外,還應施行下列試驗。
6.  1 應該根據表1的規定確定工作誤差,在此過程中應該在以下參比條件下確定基本誤差:
一—供電電壓的標稱值;
由手搖發電機供電時.在標稱的每分鐘轉速下;
參比溫度23℃士2'C ;
— 按制造廠規定的參比位置口
這樣評判的工作誤差不應超過4.  5規定的限值。
6.2 應檢查開路電壓符合4.  2的規定(常規試驗)。
6.  3 通過一個阻值為UNX<1 000 n/V)的試驗電阻測試標稱電流,應檢驗符合4.  3的要求(常規試
驗)。

GB/T 18216.2-2002
6.4 應檢驗被試的測量電流符合4.4的要求(常規試驗)。
注:當在直流上疊加一個交流電壓時,必須使用測量電流峰值的設備
6.5 當并聯一個5 pF士。.  5  pF的電容進行試驗時,指示值應該穩定并且變化不大于10%。在此條件
下,該測量設備通過一個純電阻(無電感和電容)加載,以此方法產生標稱電壓和標稱電流(型式試驗)。
6.6 根據4.6應該進行允許的過負載試驗。為此目的,一個順序改變極性的直流電壓和一個交流電壓
依次施加到測量端子之間,在此期間接通和斷開設備,周期為10 s,電壓量值為1.  2倍的標稱輸出電壓
值。經此試驗后,該測量設備應無損壞(型式試驗)。
6.7 應確定可能進行的測量的次數。通過測量,直至設備達到由電池確定的電壓范圍的極限為止的次
數。在此過程中,應通過一個UN  X(1 000 a/  v)的試驗電阻對設備加載,每次新的加載,在加載5s和
間斷約25 s的周期之間交替進行(型式試驗)。
6.8 本章中的試驗符合性應進行記錄。